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 分散剂材料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醇氨联产项目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60万吨/年醇氨联产项目 招标编号:SDYK2012-C035C。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甘泉堡工业园。 招标货物的数量:分散剂材料100吨、絮凝剂4吨, 产品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附件)。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材料全部到达招标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材料发货前需征求招标方同意。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产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代理商投标,要求代理商为产品生产企业指定唯一合法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产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三家以上水煤浆加压气化的供货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要具有该类材料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5、投标人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6、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8、业绩: 投标人要具有与招标材料相同或类似材料制造的经验和能力、并提供近三年销售与招标材料相同(或类似)的业绩,且在使用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如不能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用户反馈证明材料)。业绩表应注明材料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使用时间等信息。 9、资质检验: 开标时请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制造商授权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该证件)、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六号会议室(山东省邹城市兖矿游泳馆东南方向约 七、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通知规定计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收款单位: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宁分行 帐号:7376010182600065014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勇 电话:0991-3816332转2083 手机:18999120669 (新疆)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邹城市同心巷路299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273500 联系人:张锦 手机:13583736248 电话/传真:0537-5306089 Email:sdzj2005@vip.163.com 九、公告发布媒体: 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时代工程咨询公司网站(www.sdsdzx.com)上发布。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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